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

司馬遼:七律 排斥

七律 排斥



請問人間何最怕,

以排斥為第一啦。

群居互助仍天性,

孤立絕援願自殺。

民主包容博愛旺,

獨裁擯棄恨仇發。

消除恐懼平權利,

普選成功靠己拿。

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

司馬遼:世襲、甄選與普選的優劣

世襲:就是古代君王(相當於現在的國家元首)下臺後,將皇帝的九五之尊轉給自己的兒子。

甄選:國家元首或組織部門在審查的基礎上進行的對包括後任國家元首在內的各級領導人進行選擇。主要是表明在進行選擇之時是有根據的,是通過了各種條件(如現時的“幹部任用條例”等)的審核之後才得出的結論而不是隨意的選擇。

普選(普選權):英語為universal suffrage,普選權就是指所有公民不受歧視性限制,平等享有選舉權,去選舉包括國家元首在內的各級領導人。凡達到法定年齡的公民,除因某種原因被剝奪選舉權或因某種條件限制不能行使選舉權者外,不受民族、種族、性別、家庭出身、社會地位、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等條件限制的選舉權。

自從秦始皇統一中國(西元前221年)建立封建君主制度之後,一直至清朝結束(西元1912年)這二千一百多年來,中國各個朝代元首的產生都只有世襲(且規定只有男丁可世襲),根本沒有甄選更沒有普選產生國家元首。世襲產生的國家元首,這一個元首的強弱只能聽天由命,因為就算在醫藥如此發達先進的當今世界,優生優育都不是百分之百有保證的,至於生男還是生女,更是完全靠碰運氣。

因此,世襲產生國家元首的中國,都是根據元首家族生育出來的男丁的強弱而決定國家的強弱。而生育對於女人來說又是最危險的,俗語有雲:臨盆產婦一只腿已經踏入鬼門關,隨時會把另一只腳也踏進去。既然產婦都無法保護自己的生命,她又如何保護自己肚子裏胎兒的生命呢?連生命都無法十足保護,更枉論胎兒的健壯強弱定奪了。而世襲接班的胎兒男嬰,當其健壯強弱是無法保證時,那麼國家的強弱也無法保證了。

所以中國各個朝代的強弱,是根據世襲產生的國家元首的健康強弱而時強時弱地波動變化。當一個朝代的元首家族生育出一個強健的接班人時,那麼這一個朝代就強盛興旺可以延續下去;而當一個朝代的元首家族生育出一個低能兒的接班人時,那麼這一個朝代就會走向覆滅。

正是由於中國封建君主制度的這種產生國家元首的健康強弱的不確定性,才導致這種制度的被淘汰而覆沒,取而代之的是中華民國初期的甄選國家元首的新制度。

甄選國家元首與世襲國家元首相比,甄選就比世襲的範圍大得多了。比如在北洋軍閥政府時期(1912年-1928年),甄選國家元首是在北洋軍閥的高級將領中進行的,而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共正式授予上將65名,當中絕大多數都是久經戰爭考驗的軍事強人,而他們的門下更網羅了一大批優秀的文職參謀人才,如果再加上所有中將和少將級人才其甄選的範圍就更廣大了。這人才濟濟的甄選範圍比起大清國皇帝家族那廖廖無幾的世襲範圍,幾乎擴大百倍有多了。

但甄選制度雖然比世襲制度的挑選國家元首範圍有所廣大,但擴大的幅度並不是最大,還有另一種名字叫做普選制度的,其挑選國家元首的擴大範圍幅度才是最大的。

普選制度是在全體合資格公民中挑選國家元首,這是挑選範圍最廣大的或可稱為已去到了極限,比起現時中國大陸在中共黨員幹部中甄選國家元首的範圍,其範圍又擴大了許多倍。

挑選國家元首的挑選範圍越廣大,就越能挑選出一位最強大的國家元首,而由其來領導國家,這樣國家就越能長盛不衰。而讓越多人參與投票挑選國家元首,比如普選是讓全體公民投票挑選國家元首,就能讓越多人心服口服國家元首的領導,這樣國家元首的施政就更加暢順和有力量。

普選是全體公民都有挑選國家元首的權利(機會),所以普選不但能挑選到最多人擁護和最強大的國家元首,而且這個國家元首發佈的行政命令也是最多公民心服口服地去執行。根本不會出現如今發生在中國大陸的、一黨專制的、只准在中共黨員幹部中甄選國家元首的那一種“政令出不了中南海”的怪現象。

如果再從社會心理學來分析:

(一)在世襲制度下,積極分子只有皇帝家族,其餘臣民都是消極分子。復仇的審判方式:衙門依據皇帝或高官的旨意審判,皇帝以言代法,一言九鼎,毫無公義(公平、公正和公開)可言。復仇性質:無人權無人道,野蠻,惡性循環,不可終止仇恨(除非誅九族和篡改歷史)。復仇程度(極限):繁多酷刑,誅九族。

(二)在甄選制度下,積極分子只有黨政軍幹部,其餘居民都是消極分子。復仇的審判方式:黨(軍)領導的司法依國家元首或黨(軍)委的旨意審判,毫無公義可言。復仇性質:早期無人權,後期有少許人權,半野蠻,惡性循環,不可終止仇恨。復仇程度(極限):少量酷刑,曾用“成份論”連累加害親屬,死刑。

(三)在普選制度下,積極分子是全體公民,幾乎沒有消極分子。復仇的審判方式:獨立的司法依據法律和法治的程式審判,大案可由陪審團定罪再由法官量刑,能做到公義的最大化。復仇性質:講人權、人道和公義,良性循環,可終止仇恨。復仇程度(極限):終身監禁,幾乎禁絕了酷刑和死刑。

因此,經過數千年的實踐經驗總結和現代社會心理學的分析,無可否認地得出結論就是:甄選比世襲優勝,而普選又比甄選優勝。

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

司馬遼:七律 潮流

七律 潮流


七律平起(首句不入韻)

潮流當代興民主,


權利平均眾喜擁。


意見不合投票斷,


包容異議戰情停。


官升降任依直選,


勝負哀榮靠競爭。


法院中規公義判,


終仇消怨愛留恒。

2016年10月8日星期六

司馬遼:七律 双十

七律 双十

七律平起(首句入韵)



一零五岁庆双十,

政党轮执普选实。



任想言评除假事,

由民作主谱真诗。



云遮大陆沉贪腐,

海涮台湾露价值。



雨过天青蓝再现,

宪章胜利秉公持。

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

五絕 忙


五絕仄起(首句不入韻)

政府忙封網,

翻牆百姓忙。

官民忙競鬥,

造假匿真忙。

2016年9月26日星期一

司马辽:七律 翻牆

七律 翻牆

七律平起(首句入韻)


中國為騙建高牆,阻擋人民獲細詳。


欲想博聞悉大義,求謀破網見真良。


言論放任誠實旺,字獄強姦偽劣揚。


善惡白黑終有報,葵花懂辨哪光陽。


   

2016年9月18日星期日

司馬遼:治騙良方

欠缺誠信一直是中國人的垢病頑症,幾千年來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最近網上有人做出非正式的驚人統計,說當今占世界總人口20%的中國人製造了全世界80%的騙案。

這個統計數據雖沒列出什麼科學依據,但在我們身邊的確感受到騙子無處不在,簡直是防不勝防,就算你足不出戶不接觸任何外人,你也逃避不了被電信詐騙團夥用通訊工具惡騙的殘酷現實

人類利己的趨利性決定了人人都想成功,且不管你身處哪一個朝代,或身處哪一個官場、商場、考場、戰場、運動場或宗教佈道場等等競爭或鬥爭場所,你都想獲得成功。而惡騙是成功的一條最低成本和最快速度的捷徑,因此人人都想通過惡騙來快速取得成功。

比如西元初期,上帝的兒子,半人半神的的耶穌就被門徒猶大為了幾個臭錢而惡騙,猶大把耶穌出賣給官府之後,致使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上。比如中國四大名著之一的《西遊記》(作者吳承恩,約1500~1582年——明朝中期,嘉靖年間),就是描寫如何使用騙術來取得成功的,孫悟空的72變就是騙術,後來其利用這些騙術成功了,最終還成佛了。就算來到當今文明社會,在防騙手段如此嚴密和公義(公平、公正和公開)性如此之高的奧運會,都有大把運動員想挑戰它的防騙手段而實行惡騙,比如運動員服禁藥就每屆奧運會都有發生。而至於沒有什麼防騙手段也不講求公義(公平、公正和公開)性的或治者本身就帶頭惡騙(如治者帶頭違憲)的以及治者能操縱全國媒體為自己圓謊的專制社會,挑戰它的防騙手段的人就更多了。

尤其是中國現在已經變成自私自利的功利主義社會,在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貧富懸殊大環境壓迫下,在笑貧不笑娼的道德觀下,在無官不貪的官場腐敗下,在有憲不守和執法犯法的司法不公下,在國家包管由出生到墳墓變為國家什麼都不包而個人要自生自滅的所謂市場經濟下,人們為了成功就更是使出了比孫悟空72變(騙)還多得多的惡騙變術。

可見,惡騙之心是人皆有之,不管古今中外,不管白人或有色人種,不管身處什麼信仰(道德)和制度(法律)下的人,一律都有惡騙之心。但一個人是否把心想化為行動,是否真正實行惡騙,卻由所處的社會行為規範決定。

而決定社會行為規範的無非就是信仰(道德)和制度(法律)。說白了,惡騙行為的多寡,就是看你國的信仰(道德)和制度(法律)究竟有沒有嚴密的治騙懲戒手段。如有則惡騙案件少,如無則惡騙案件多。

中國如此之多的惡騙案件(占世界80%),就足以證明中國的信仰(道德)和制度(法律)沒有嚴密的治騙懲戒手段。

因此,治騙良方,首先是改造中國的信仰(道德)和制度(法律)

那麼如何改造中國的信仰(道德)和制度(法律)呢?

(一),信仰(道德)的改造

信仰(道德)是人類覺悟的產物,它由宗教、媒體或教育的長期教化而產生。人一旦產生了某種信仰(道德),人就會自覺地規範自己的行為,做自認為正確的事,不做自認為錯誤的事。不同信仰(道德)和不同覺悟程度的人其行為是不一樣的,南方人“一樣米養百樣人”或北方人“一樣樹開百樣花”這些民間謬語,就是總結性地說明瞭每個人的信仰(道德)和覺悟程度都不可能一樣。

信仰(道德)產生自覺的力量,制度(法律)產生強制的力量,自覺的力量是沒有抗拒意識的無損耗的力量,比有抗拒意識的有損耗的強制的力量大得多,眾志成城的力量實質就是自覺的力量。況且,制度(法律)的產生均源於信仰(道德),是先有信仰(道德)而後才有制度(法律),是先有什麼樣的信仰(道德)而後才創造出什麼樣的制度(法律)。所以信仰(道德)的改造是重中之重,一個國家發不發達都是由信仰(道德)的正確與否所決定。

既然信仰(道德)是重中之重,而信仰(道德)又是由宗教、媒體或教育的長期教化而產生,那麼改造的重點就應集中於宗教、媒體和教育上。

1.宗教的改造

在全球約三千多種宗教中,只有唯一的基督教的神(耶穌)是被惡騙害死,因此亦只有基督教是唯一的最具有反制惡騙的教化作用。所以在中國除了應立即落實憲法規定的宗教自由之外,更應鼓勵促進(不是強制)基督教的發展,力爭在一二百年內把基督教提升到主堂地位。但也不排除中國人自創一種更先進的同樣具有反制惡騙的教化作用的宗教的可能,因為在思想自由下什麼好事奇跡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2.媒體的改造

媒體(不管是人員、設備或內容)一定要競爭才能進步,因此中國政府或執政黨必須立即放棄已實行了六十多年的對媒體的審查管制和經營,讓媒體自由競爭發展壯大,讓媒體自由競真找出更多真相,讓媒體自由攻奸而戳穿更多欺騙甚至惡騙。

3.教育的改造

教育(不管是師資、設施或內容)同樣一定要競爭才能進步,因此中國政府或執政黨必須放棄已實行了六十多年的對教育的審查管制和經營,就算是政府經營的公立學校也應放棄審查管制,讓教育自由競爭發展壯大,讓教育自由競真找出更多真相,讓教育自由攻奸而戳穿更多欺騙甚至惡騙。

(二),制度(法律)的改造

制度(法律)帶有強制性的約束力,會令人產生抗拒或抵觸情緒,那些有份參與制訂制度(法律)的人其抗拒或抵觸情緒就會低一些。而民主國家是人人有份參與制訂制度(法律)的,因此民主國家的公民比專制國家的人民更遵守法律。

因為民主國家的公民比專制國家的人民更遵守法律,所以中國制度(法律)的改造,首先就要把專制的制度(法律)改造成民主的制度(法律),這樣治騙才能事半功倍。然後,在法律真正成為至高無上以及公民都守法的情況下,再進一步地民主訂立各種嚴密的治騙懲戒法律。

在中國制度(法律)的民主化改造中,還可以有兩種選擇:第一種選擇是中華民國憲法的回歸。第二種選擇是大幅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當以上兩大專案的改造都順利完成任務之後,就會帶來兩個新氣象:①中國人從此就具有反騙求真的崇高信仰(道德)而能自覺端正自己的誠信行為。②中國的制度(法律)被改造成民主法治分權的制度(法律)之後,那麼過去治者帶頭惡騙的行為就會立即得到遏止,而被治者有鑒於此,就更不敢以身試法了。這樣在兩個新氣象(自覺不騙,不敢騙)的帶動下,中國的惡騙案件就會立即大幅下降,這樣治騙就成功了一大半。

而為了讓法律表達得更嚴謹,讓惡騙分子更難鑽法律的空子,讓依法審判更具公義(公平、公正和公開)性,建議中國立即改造兩千多年前秦始皇強加我們使用如今已落後的表意不表音的沒有語法的方塊字書寫語言。而在此改造工程完成之前,暫時使用英語作為法律書寫和法院審判語言。同時積極推廣學習英語,或乾脆把英語和漢語都並列為國語。

當決定社會行為規範的信仰(道德)和制度(法律)實現了現代化改造之後,連決定社會交往規範的書寫語言也實現了現代化改造,那麼中國嚴密的治騙懲戒手段就成功建立起來了,治騙也就可說是完全成功了。